《玉曆寶鈔》第四章 玉曆的內容 第八殿 都市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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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1-03 12:58:54

《玉曆寶鈔》第四章 玉曆的內容———

十殿閻王刑罰因由詳情的介紹

第八殿 都市王

都市王掌管大海底,正西方沃燋石下的大熱惱大地獄。

此地獄寬長八千里(五百由旬),另設十六小地獄。

一名車崩小地獄。

二名悶鍋小地獄。

三名碎剮小地獄。(剮音ㄍㄨㄚˇ,剔置骨也)

四名□孔小地獄。(□音ㄌㄠˊ,閉也)

五名翦□小地獄。(□音ㄊㄧㄝ,小舌也)

六名常圊小地獄。(圊音ㄑㄧㄥ,廁也)

七名斷肢小地獄。

八名煎臟小地獄。

九名炙髓小地獄。

十名爬腸小地獄。

十一名焚膲小地獄。(膲音ㄐㄧㄠ,人之三焦也)

十二名開膛小地獄。

十三名□胸小地獄。(□音ㄏㄨㄛˋ,刀破也)

十四名破頂撬齒小地獄。(撬音ㄑㄧㄠ或ㄑㄧㄠˋ,以物挑起或撥開)

十五名□割小地獄。(□音ㄆㄧˋ,斫也,音ㄆㄧ,割也)

十六名鋼叉小地獄。

世人若犯以下罪事,發入此殿地獄:

(一)不知孝道:雙親在時不能奉養;雙親去世後,不能予以安葬。致令父母,翁姑驚恐、害怕、愁悶、煩惱。假若不快懺悔前非,糊塗地過日一久,灶神先將這些男女,記下名字,上奏 玉帝,減少或除去衣食的福報與祿位。並聽任邪鬼隨身作祟。死後受過前面各殿地獄的諸種刑罰後,解送到本殿。牛頭、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,擲入大地獄去受苦,再交各小獄分別加刑。

受盡痛苦後,解交第十殿的轉劫所內,改頭換面,永遠投胎為畜生。

假如有世間的善男信女,遵信玉曆寶鈔中之所述。立即懺悔前非,於四月初一日,發誓改過,不再犯錯。並且無論何月何日;無論早上、晚上,如對灶神立誓:「從今以後,知道改過。」無論何時均能不再犯錯。

能如此,則在臨死之時,本宅的灶神,將其分作三等處理:有的在額上寫一「遵」字;有的寫「順」字;有的寫一「改」字。交勾使與鬼卒,帶到第一殿;並依次帶到第七殿。即使有犯各殿諸罪,也都減去一半的刑罰。並且不用解送本殿來受苦,立即交第九殿。如果經查未犯放火等陰毒的罪事的話,隨即交給第十殿分別發放投生人道。

玉帝特別加恩批示說:「假若再能傳鈔,印行玉曆寶鈔,使世間的男男女女等,知所警惕的話,從第一殿到第八殿,各種苦刑,都可以避免。九殿再查,假如也沒有犯本殿之過錯,立即交給第十殿,發往投胎到有福氣的地方,出生為人。」

平之山人詩讚:

八殿都王惱地獄 車崩碎剮又爬腸

斷肢煎臟常圊閉 炙髓焚膲開腹膛

最近修改時間 : 2024-11-22 06:01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