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學佛群疑》廣結善緣怎麼講?

2
點擊 1314
發表於 2017-08-18 11:01:40

《學佛群疑》廣結善緣怎麼講?

作者: 聖嚴法師

出處: http://book.bfnn.org/books/0069.htm

§廣結善緣怎麼講?

「緣」是關係的意思。建立關係稱為結緣,彼此曾有交涉的關係稱為有緣,自利利他的關係稱為善緣,不涉私欲的關係稱為淨緣;造成眾多的善緣與淨緣,稱為廣結善緣。

因此,就有人在信佛、學佛之後,到處跑道場,見人就結緣,變成了疲於奔命、忙於應酬,毫無原則的護法、說法、弘法。如此出錢、出力而無自修的方法,也沒有固定的依止,從表面看,他們的確是結了很多人的善緣;但事實上他們對人、對己、對道場,都沒有做到比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幫助。雖然處處都可以看到他們,但不一定處處都需要他們;雖然許多人都可以接觸到他們,卻很少有人能真正從他們那兒得到有力的幫助。

這種結善緣的方式,就好比用一碗飯布施一個人,可以勉強吃飽,用一石米布施一個人,可以維持半年的生活;相反的,如果用一碗飯布施一百個即將餓死的人,結果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活命。但是,若以此碗飯布施一個人,至少還能使這個人多活一天。因此,若以一鬥米來布施一萬個即將餓死的人,固然是廣結了善緣,但結果是沒有一人能夠多活一天。所以,廣結善緣應該是有原則,且量力而為的。如果有力量救濟全世界而不虞匱乏,那就應該無限制、無分別地平等布施,無遠弗屆,無微不至;如果僅有微弱的力量,則應該集中起來,選擇急需援救和護持的物件。比如說和自己比較熟悉、親近、關係較深的人,即家人、親人、師長、友人等為優先;否則,自不量力地去廣結善緣,是不切實際的。

若從三寶的立場來說,廣結善緣是指無差別的平等布施。也就是用佛法教化眾生,有教無類,不論程度的高下、財富的有無、權勢的大小、地位的尊卑、智慧的深淺,對他們都是有求必應。因此,三寶接受一切供養,絕不挑剔;任何人只要發心供養,不論數量多少,也不論財物品類,都是以慈悲心、歡喜心來接收。此在釋迦世尊的時代,出家弟子便是如此,他們每日托缽乞食,挨家挨戶,貧富不拘,也

不拘食物的的種類、質量,有什麼就接受什麼,有多少就接受多少,直至滿缽或適量即止。這就是以平等心廣結善緣,又稱為「一缽千家飯,廣度有緣人。」布施他人固然是結善緣,接受布施也是結善緣。

由於一般人的財力、物力、體力、智力和時間都很有限,所以如果盲目無原則地廣結善緣,不但效果不彰,還可能會招致無謂的困擾。有的情形是,雖然自己已竭盡全力,甚至已影響到家庭的生計、個人的健康,但所得的回應卻是令人怨憤、遭人猜疑,如此的結果更可能因此而喪失了信心和道心。世尊曾於《遺教經》中告誡弟子:比丘乞化人間,應如蜜蜂從花間採蜜,不得損傷到花朵的顏色與香味。因此,居士們若不自量力地廣結善緣,則三寶雖無意傷你,你卻可能因三寶而受到傷害,求升反墮,豈不愚疑!所以,護持三寶應該有中心、有重點、有原則。應救濟貧病,但也該有輕重、緩急之分,遠近、親疏之別,不能不切實際,一味地講求平等布施。

其實,原則性和重點性的護持、布施,也是廣結善緣的方式之一。例如:成就一人成佛,佛能廣度眾生,你也就間接地與一切眾生結了善緣。所以《四十二章經》中說:「飯凡人百,不如飯一善人;飯善人千,不如飯持五戒者一人;飯持五戒者萬人,不如飯一須陀(初果聖人)。」乃至飯一已至無修無證程度的大解脫人,功德當然更大,以此類推。供養、布施、護持三寶,可分為兩個重點:

1、對於整個佛教的現在和未來有大影響的人、物及其事業的護持,就是廣結善緣。

2、對於你所尊敬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,縱然是默默無聞,只要是值得你尊敬而願意護持的,就足以證明此人物已有潛移默化的功能,這也是廣結善緣。

由此二點可知:對於著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贊助護持,未必就是錦上添花;對於無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供養、布施,也不可以存有雪中送炭的念頭,最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重點及量力而為。

□「結緣」和「了緣」的意義何在?

佛教只說結緣和了業,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,沒有「了緣」的說法。

結緣的意思,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,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,大家增長善緣,彼此互助,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。因此,儘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,跟我們所接觸的人和眾生廣結善緣,是應該的。不過,結緣並不是投資,而是施予,不該想到回收。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,就是布施。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,增進彼此的幸福;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,成為人間淨土。

至於「了緣」,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,是由於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。本來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是對的,你對我好、我對你好也是對的,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,而既然互欠,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,互相償還,於是成為所謂的「了緣」。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、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,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。既是三世夫妻,那麼做了一世夫妻,應該還有二世;做了二世夫妻,也還有一世;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。有些民間信仰的鸞壇和乩童,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,以如下論調告訴人:要了宿世姻緣,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,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,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。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、數日緣乃至數年緣,使異性受騙失身。

根據佛法,男女之間的關係既然有恩有怨,永無了期,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。所以《梵網經》說:「一切男人是我父,一切女人是我母。」也可以說,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,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。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,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;既有情執,就難以捨離,豈只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?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係。唯有彼此因緣成熟而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,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的男女關係稱為了緣,既為世法所不容,更為佛法所不許,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,是造了更多的惡業。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,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,避之唯恐不及,怎麼還敢玉石俱焚、自毀毀人?因為非分的男女關係,都會為對方、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人帶來災難,所以「了緣」的傳說,不知害了多少人。

冤家宜解不宜結,不正當的、非分的、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係,都應視為冤家相逢、惡業顯前,切勿聽信「了緣」的說法,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。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,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,還債越多負擔越輕。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係都是造惡業,事實上正當的夫婦是人間倫理的基礎。但是,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,那就是造惡業,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,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。

出家人,不論男女,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、引誘或試探。出家人都是凡夫,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,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。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,都曾是無量眾生的眷屬;若要了緣,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成為夫婦,根本不可能有出家的機會。因此,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,那就沒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。出家是以信心和願心做為支柱,自己願意出家,就要把男女關係視為惡因緣壞果報,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;應該拿出智慧之劍,斬斷男女的情執,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!

最近修改時間 : 2024-11-20 22:51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