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世因果報應實證:殺業之殤
◎例證一:
自詠師兄的母親年輕時是一位國際品牌分銷商的銷售經理,從40多歲就開始養生。比如那時保健概念剛剛興起,她就一直特別注重,為此花費不菲。所以平時除了偶感風寒外,身體算是比較好的。
自詠在紐西蘭留學時,一天他忽然夢到自己推著坐在輪椅上的母親,在本市的部隊醫院裡走著。心裡感覺不祥,因為他做夢經常比較靈驗。所以馬上打電話給母親,到醫院去查查腿。母親很不高興,說他說話不吉利。儘管他再三囑咐母親,還是不了了之。
這不祥的夢境不久就應驗了。2010年底,他母親腿開始疼痛,也沒查出什麼問題,自以為無甚大礙。至次年3月,病情加重,行走疼痛;5月進一步惡化,疼痛入骨,夜不成寐。這期間前往本地各大醫院就醫,均無法確診,治療無效。其中包括專程去北京兩家知名的醫院,均無法查出病因。
拖到6月,他母親擔心時日不長,才告訴他。自詠想起夢境場景,當時就在電話中交代母親,一定要到市裡的部隊醫院檢查。母親偏偏又沒把這話放在心中,隨口一應就過去了。
那時自詠在國外就職,即刻辭職返程。7月份,他母親終於在市部隊醫院被確診為股骨頭壞死。因為一直耽誤了病情,等查出來時,已經發展到了晚期,只能保守治療了。後來他問母親為何不早聽建議去那家醫院就診?母親說路遠。其實他家到部隊醫院,車程只有20分鐘,打車15元到頂了。全市的大醫院都走遍了,包括北京都去了,唯獨這家沒去。股骨頭壞死無法根治,在這些年發病率逐年上升,目前發病的已達上千萬人,屬於一種常見病了。當時為他母親診療的不乏骨科專家,祖傳老醫師,甚至連醫院院長也親自關照過,但為什麼還是被誤診長達半年之久呢?自詠師兄後來感慨說,這一切皆是業力,人力難轉。
為了替母親祈福,思詠積極地為母親放生、印經、誦經,祈求菩薩加持她早日康復,更求菩薩慈悲示現他母親得病之因,以求對症治療。
他發心助印3000冊《廣欽老和尚開示錄》之後,又夢到一個場景:母親站在水壩上,腳旁很多螃蟹。隔了幾天,再一次夢到母親在醫院裡住院,病房裡有一個水槽,裡面有一隻蟹張牙舞爪,怒氣騰騰的樣子。醒後,兩個夢一連起來,才醒悟過來,這是菩薩示夢,告知得病因緣。
原來他母親任銷售經理時,常要在過節的時候送禮。母親常言:“別人過節,我過劫。”她的大客戶們都是些嘴吃刁了的人,沒點特色的禮物還看不上眼。他家臨近白洋澱,每到秋天,白洋澱的螃蟹就上市了。螃蟹在秋天產籽,正是膏黃脂厚的時候,所以當地自古食秋蟹成風。每到這個時候,他母親都要給客戶及關係戶送螃蟹。一次數十袋甚至過百袋,每一麻袋裡有螃蟹近百隻。每一母螃又懷著成千上萬的小生命。經年累月,所殺螃蟹多至不可計數。螃蟹多足,凡吃蟹,兩螯是主食部分之一。殺蟹太多,現世就感召來股骨頭壞死,想來也是合情合理的事。
◎例證二:
一位師兄在網上的帖子中,說起他在杭州火車站碰到一位乞討者的故事。
那次他在杭州城站火車站車廳外的長椅上閑坐著,等一位朋友。身邊有一個走路一瘸一瘸的要飯的人,正好閑著,就跟他嘮起來。他說他原來是個小老闆,有妻兒老小。遭了報應了,才淪落到這一步。如孫紅雷說的:“我們都是有故事的人。”看來這哥們就是了。
他是山東臨沂人,1977年生的,才30出頭。小時候讀了幾年書,一直在一年級留級,就讀不下去了。他父親是做建築木工的。後來改行賣豬肉,先是替別人賣,後面自己殺豬。十多歲的時候,他就幫助父親殺豬賣肉,幹了14年。後來改殺牛,又改殺雞。那些年娶了老婆,生了孩子,家境算是挺好的。
再後來他和老婆去開狗肉火鍋店,殺狗賣狗肉。殺了六年,家中專門有個房子用來殺狗的。有一些狗很凶,會咬人。他收到狗,就先用棍子打斷狗的腿。這些年打斷過多少狗腿,數也數不清了。拉回家後,先打蒙了,再放血,放到開水桶裡燙,褪毛。
這樣四五年下來,漸漸的感覺腿有點不好了,時常蹲下去,就不容易起來,走路有時候會打晃。到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的一天,早上睡醒後,就起不了身了,雙腿半癱瘓了。為此四處求醫,把家裡的所有積蓄,都花了進去,腿還是沒治好。“夫妻本是同林鳥,大難來時各自飛”,這日子過不下去,老婆就要離婚了。他傷心歸傷心,也沒有辦法,只得讓她領著孩子離開了。他父親很短壽,早早的過世,母親改嫁了,妹妹也嫁人了。現在落到這步田地,妹妹不願意管他。病疼纏身,孤苦零丁,他時常一個人流眼淚。
因為腿疼,連帶著腰從後面痛到前面,沒有一天晚上睡過好覺,太遭罪了。拄著拐杖還勉強能走一走,沒用拐杖連跪都跪不下去。
到了2009年7月11日,家裡僅剩的一點錢全花光了,等著沒飯吃。這時別無選擇,只得拄著拐杖,四處行乞。去過南京、蚌埠,現在到了杭州,有時候在火車站,有時在鬧市區,主要乞討和撿可樂瓶子、廢紙等度日,晚上在火車站的角落裡找個地方窩著,露宿街頭。
按語:
我曾經多少次勸人不要從事殺業,常常有人給我拿出一大堆貌似充足的理由。說服我有什麼用呢?因果如同作用力與反作用力,施之於別人的一切苦痛,都遲早會反彈到自己身上。
上面兩個人,當時都有不得已的理由。一個是生意場上的往來,不得已而為之;一個為了養家糊口,別無選擇。這些理由看似充足而合理,只是這口飯吃太奢侈太殘忍,業報現前時,也同樣是生命不可承受之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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