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動物往生佛國記》【附錄一】1、陽盜鄰雞 陰簿立記
楚中有一生員,心跡正直。值冥府缺第七殿,上帝命暫主之;每隔數日,則入冥理事。但正坐簡閱文簿,不勞簽判;而隨彼前人行業,罪福異趣。
每見有自上刀山劍樹者,輒使左右救之,愈救愈上,竟莫能挽也。
一日閱簿,見其妻有一罪款,云:「盜鄰雞一隻,連毛重一斤十二兩。」遂折而識之。
回陽詰問其妻,妻尚抵謾,彼述冥間所見質之,乃首曰:「鄰雞食所曬物,失手誤打令死,懼鄰婦詬厲,故尚藏未發耳。」
因取出秤之,斤兩不爽,相對驚異。遂以死雞並價,償謝鄰人。
未幾復入冥,簡視前簿,折痕如故,而罪款已無影跡矣。
(藕益大師《見聞錄》)
最近修改時間 : 2025-04-12 11:49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