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因果報應實證》第四篇 戒殺與放生的善報 文/淨松居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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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10-12 23:18:40

《因果報應實證》第四篇 戒殺與放生的善報 文/淨松居士

第四篇 戒殺與放生的善報

戒殺與放生的行為包括那些?

1、不親手殺生。

2、不教唆別人殺生。

3、不幫助別人殺生。

4、戒除肉食。

5、不從事與殺生有關的行業。

6、凡有拜拜,不管拜的是什麼,一律用素菜、鮮花、水果,不用牲禮。

7、見人殺生,應加勸阻,或用錢將臨宰之動物買而放之。若勸阻無效,或他不賣,則應對被殺之動物起同情心,若能為牠念佛號或往生咒更好。

8、不虐待動物。

9、其他與前篇所列殺生行為相反之行為。

10、自己戒殺放生,也勸別人戒殺放生。

戒殺與放生能得何種福報:

1、佛說分別善惡所起經說,人於世間慈心不殺得五福:

(1)壽命增長。

(2)身心安隱。

(3)不為刀兵虎狼毒蟲所害。

(4)死後得生天上,壽命長遠。

(5)天上壽盡,再生為人則長壽而少病。

2、其他在佛經及善書上所記載之放生戒殺福報有:

(1)遇有緊急災難,易於逢凶化吉,脫困免災。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。

(2)遇有醫學上難治的所謂「冤業病」,能戒殺放生配合念佛、誦經、持咒、修懺等佛事,雖不能百分之百有效,卻常有不可思議的奇蹟出現。

(3)凡有祈願,較易達成。(例如:求生子、求平安、求功名,求事業、求消災等。)

為什麼實行戒殺放生卻得不到祈求的福報?

既然善有善報,為何有不少的好人,甚至努力行善的人,仍然遭遇挫折、災難與病苦,坎坷度日,無可奈何?

因果通於三世的道理,大家一定瞭解;不管什麼人,遭遇挫折、災難與痛苦,當然是由於往世做了惡業,如今正在受報所致。這時他努力行善,以求旋轉逆境改變命運,可能的結果有四種:

一、各種條件未能配合,以致善行不能轉變業報。這時他當然必須繼續接受應受的惡報,直至報盡為止。(或許要到幾年、幾十年後,或者到死為止才報盡,或者未來世仍繼續受報。)

所謂各種條件未能配合是指:缺乏真誠發自內心的「慈悲心、寬容心、懺悔心、行善之心」以及不能力行十善或雖行而善行累積不夠。

二、雖然各種條件配合很好,善行可以轉變惡報,使它由長期變為較短期,但因往世所做惡業太重,應受的惡報期間很久,目前行善雖可得到福報,但仍嫌不足,福報與惡報力量懸殊,善不敵惡,轉變了一部分業報後,仍有很多未能轉變掉的惡報,必須繼續接受,直到報完為止。(或許要到幾年、幾十年後,或到死,或到未來世才能報完。)假如今生至死仍無法受報完畢,當然今生就永遠難以脫離困境,只有期待來世了。

譬如得了癌症,本應受劇烈痛苦折磨半年才死,並且耗盡錢財,連累子孫;行善的結果雖不能使他康復或減輕痛苦,但是卻使他提早四個月就死亡,使他得以減免了最後四個月的劇烈痛苦,並且節省了大筆醫藥費。以上的情形,表面上看來行善似乎沒有用,病人的癌症沒有治好,還是死了,實際上行善的結果使他獲得不小的好處,只因為因果律隱微難測的特性,使我們不能明白事實的真相罷了。

三、各種條件配合很好,行善的結果,已經使原本較重的惡報,轉變為較輕的惡報;但因為表面上看來仍在受惡報的折磨,遂使人誤以為行善沒有功效。

譬如大腸癌開刀後復發,原本應受劇烈痛苦折磨半年而死;由於平日行善積德的緣故,使他的痛苦程度比類似的患者輕很多,表面上苦報並未免除,實際上是減輕了。癌症患者確實有藉由努力懺悔、念佛、行善而完全康復的例子,因此上面所做的比喻雖然不是假設用來做說明,它當然也有可能存在,請參看第四篇第二章自可明白。

四、各種條件配合很好,應受的惡報又不很重,或者即將受報完畢。行善的結果,到這一生的某個時期,善行累積夠多了,於是福報的機緣成熟,惡報結束,逆境轉順,疾病康復,雨過天晴,行善的功效,於焉大顯,慶快生平。

五、此外有一種情形較為特殊,就是行善以及修行的好人,原本應於未來世承受的重大苦報,會因他的努力行善修行,轉變為較輕的苦報,而提早於現在受報。這種情形,表面上看來似乎是作好事沒好報,其實正好相反,因為行善修行使他獲得大利益,使重報轉變為輕報,只不過提早於現在受報而了債。

由上可見,努力行善而能於今生就得到明顯效果的只有第四種情形。而我們所看到許多好人或努力行善的人,命運坎坷,無法改善,除了第五外都是屬於前面三種情形。這就好比你的附近搬來一位新鄰居,你對他的過去一無所知。只見他很努力工作,收入也很可觀,也沒有任何不良嗜好及不正當的浪費,但是搬來這兒住了大半輩子,他們沒有一點存錢,遇到急難,還須向人伸手借貸,令人莫名其妙。但是當您獲知他未搬來這裏以前,欠人一筆極大的債務,必須隨賺隨還,抵銷欠債,不能稍有延誤,這時謎厎就揭開了。

如上面所說「行善、修行的好人,由於正在承受過去世作惡應受的惡報而病苦、受災難,以致於看不到行善應有的善報,其實他們的苦難已因善行而減輕、減短,但是自己卻不知道」的情形,今舉二例為證:

例1、 現果隨錄上記載:麻城有姓王的某人,吃素持齋,經過三年,某日身上忽然長了難治的惡瘡,對於持齋起了退悔的心。他的朋友安慰他:「你是持齋的人,佛與天神必會保佑你。」王答說:「我已持齋三年,卻得此惡報,持齋還有好處嗎?」朋友說:「你既然認為所持的齋沒有用,可否把它賣給我?」王某問他怎樣賣法,朋友告訴他,每持齋一天一分錢計算,吃素三年共可賣銀錢十兩八錢。王某很高興,立即寫了收據拿了錢,把持齋吃素的功德賣給朋友,打算次日就要吃肉破戒。不料當晚夢到二個鬼來責罵他:「本來十個月前你就該死了,因為你持齋修行,所以能延命到現在。你既賣去持齋功德,算起來反而讓你活過頭了。」說罷立即要捉他走。姓王的哀求鬼卒暫且寬容,延緩一天,願意將錢退還,恢復吃素持長齋。明日,找到他朋友,說明原委,想討回賣齋的收據,朋友說昨天回家就在佛前用火焚化了。王後悔不已,當天果然死了。

王某人本來十個月前就應死亡,因持齋修善的功德,使死亡的重報,轉變為較輕的、只生惡瘡的苦報。卻因他的賣齋與立即死亡,而彰顯了其中的因果轉變情形,足以為本章所述因果原理作最好的印證。

例2、 印光大師文鈔全集引述了一件唐朝玄奘法師記錄下來的事:唐朝時,西域天竺國有位戒賢法師,德高望重,名震四天竺國。某一年身患惡病,痛苦極為慘烈,無法忍受,正想自殺以求解脫時,忽見文殊、普賢、觀世音三位菩薩降臨,指示他:「你在久遠劫前,作過多次國王,做了許多迫害惱亂百姓的惡行,本應墮落惡道(地獄、餓鬼、畜生稱為惡道),長久受大苦報,由於你宏揚佛法的緣故,得以免除將來的地獄大苦報,將它轉變成目前的人間小病苦,你要忍受。再過三年,有位大唐國僧人名玄奘,會到此拜你為師,求受佛法。」戒賢法師於是強忍病苦,力行懺悔,經過很久,終於康復。過了三年,玄奘法師果然來拜師求法。戒賢法師叫弟子述說病苦的情形,徒弟邊說邊哭,可見病苦的慘狀。若非菩薩指明往世因果,或許有人會說,如此大有修行的得道高僧,尚且得到這樣的慘病,佛法有什麼靈感和利益嗎?其實這全是往世業因,以及轉「後報重報」成為「現報輕報」的緣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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