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持誦金剛經靈驗功德記》10:雖有罪業,常持金剛經,冥間判官放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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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10-16 16:17:09

《持誦金剛經靈驗功德記》10:雖有罪業,常持金剛經,冥間判官放歸

轉貼自:http://www.baus-ebs.org/sutra/fan-read/007/65.htm

  漢州孔目典陳昭,死經兩日,再甦,具說云:初到冥間,判官問:「汝為劉尚書事,殺牛四十七頭,昭何故取他牛一頭?」昭諱未取。須臾有一人出來,稱甲送牛頭。使昭即知諱不得,遂諮判官,如何得免此罪?

判官問曰:「在生有何功德?」昭答曰:「常持金剛經。」語未了,其經從空而至。便得放歸,一十八年活矣。

最近修改時間 : 2024-11-21 11:12: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