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因果報應實證》臨危得救-13、險關重重 全身而退
第四篇 戒殺與放生的善報
第一章 臨危得救
13、險關重重 全身而退
毛凌雲
1949年12月10日隨國民政府由成都匆促撒退,機少人多,先飛昆明,不能攜眷同行。當承國防部黃處長逸公兄邀往西康發動夷民游擊,即邀同事孫處長拔吾等請准離職,攜眷同往。
乘軍車候渡新津,孫買大肥鴨,將殺以佐餐,民婦正色曰:「汝等逃難猶殺生耶?」內子鄭侶梅聞甚慚愧,囑余商請釋放,並默念觀音大士,願從此戒殺放生,祈保平安。
次日赴雅安,車經邛崍,橋突燬,仍回新津,始悉西康省主席劉文輝與雲南省主席盧漢皆已叛變,飛昆人機均被扣,幸免於難。改由樂西公路逕赴西昌,被敵窮追而不知,幸蒙大士化身士兵及少女,一再告知敵已追來,俾連夜疾行,得免被俘慘殺。
叛軍憑險堵擊,忽砲彈塞而潰退,克復富林,始悉西昌駐軍亦同時叛變,幸西昌警備部稽查處長談榮章兄率所屬克復寧屬各縣,派軍遠迎,安抵西昌,勸遵部電,與孫等先後攜眷飛海口轉臺灣,安全脫險。
昌後失守,黃被夷民出賣殉難,余又幸免。
每臨危轉安,皆此一念戒殺放生之微誠,得蒙大士垂救,如鴨之臨殺得免也。
(觀音靈感錄續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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