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放生感應奇蹟記》不殺為諸戒之首,而放生為眾善之先也 文/蓮子居士編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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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3-11-13 22:43:42

《放生感應奇蹟記》不殺為諸戒之首,而放生為眾善之先也 /蓮子居士編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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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明下歸法師/台灣新北市

藹然仁者,貌似廣公。

師胡為來?厥作放生。

親承遺誡,自養謙光。

問何所喜?安樂吉祥。

上明下歸法師,僧臘十年,其剃度因緣,乃幸遇放生師父—上慧下年法師,方祝髮為僧。

師言:「此生,惟放生爾!」其放生已二十載,焚膏繼晷,終不懈怠。

人問其故?蓋人命呼吸間,如少水魚、如救頭燃,豈可輕忽!

故師嘗於俗家日,雖職計程司機、素食餐廚,每月薪酬,所得甚薄,但必取五千放生。

甚者,有因放生,放至袋中囊空,則步行返家,兩袖清風,倍增道業;堅固不動,早出紅塵。

又言:「放生功德第一,比之救濟、普渡更切。」

且每言放生,師必目光炯然,神采奕奕,自謂於放生事,最為深入,即便夜至丑時,有電來告,亦必速往,執勞供眾,都忘身宰。

故放生無定,隨其事理,臨機而動。

因一切物命皆應救拔,當普施渡眾,廣結善緣。

蓮池大師云:「放生非獨佛教,儒中君子無不俸行。」

故一貫道規、非佛弟子者,欲放生,常請法師主法。乃明佛渡有緣人,不分別、不執著,自在隨緣,隨緣自在。

昔法師放生,同參道友玩笑言:「汝未學佛前,面縐,直可夾死蒼蠅耶!學佛後,顏光慈容,莊嚴可掬,單見汝相,必知吉事。」

可證師最感應處:得硬朗身、清淨相、少病、事順、不易老,故放生決不可中斷,真積歷久則入也。

今概述法師放生事,以同沾法樂:

某年嚴冬,姚居士購大頭鰱、草魚、泥鰍等,大魚每尾約幾十台斤,天冷,法師捲袖,一尾一尾傳接,臂入冰水中,卻無凍寒;放畢,手微僵,然放生時精神就好。

有居士供養法師箱型車,此居士之腎已割除其一,常洗腎;自放生後,精神煥然。

其女患癌,台北市內湖區有新屋,無緣遷住;放生多年,病轉好,不久,即入新居。

又三兄弟,一人出家、二人養鴨。

養鴨兄弟常捕蝌蚪餵之,量極多。

時過,得病:無食慾、神情靡、腦骨刺痛、心如針扎,呻吟難奈,如臨死神。

於是問出家之弟,法師告明因果之理,二人遂決志取其所得,悉數放生。

某日標會,分得八萬,因覺身體無恙,便改放四萬。才畢,刺骨、椎心之痛重現,哀苦難擔,極度求救,並言:「我們要再放!要再放!」遂補齊原款,直至今,放生無間斷,已屆八十歲矣。

故殺生量少,尚不覺來討;一旦量多,討來可驚人呢!

然放生中,素少放蛇者,而法師為之。

欲放,當戒慎,宜擇山高谷深,日出前或日落後,天冥放之,為避人嫌,不造口業也。

又須頻換地,尋隱密處,令蛇藏潛,以防再捕。

有曾於放蛇時,見蛇不走,沈靜凝視,法師勸之,方徐徐離去。

且多次放之,蛇知恩報,無襲擊、無威嚇,使放者從容,毫不畏怯。

某女居士,發心買蛇放,但見攤中物命少,作罷。

俄頃,賣者攜至華西街批售,夜半,諸蛇以夢冤告法師與師姐,言遭買者湯鑊矣。

法師速告:勸買者物命莫嫌少,救渡眾生,雖僅一、二,亦該圖救。

悲夫!「世間至重者生命,天下最慘者殺傷。」言賣蛇人後代,果報淒厲!

如台北市萬華區三水街賣活魚父子(現已收攤),昔為賣蛇戶;與南投縣草屯賣蛇父子,所受業報同。

即家中之子,皆得奇症—由頸部潰爛,無藥可癒,感染而亡。

何以二子得此怪症?乃平日殺蛇,每由頸部首刃,再剝除蛇皮,故其死狀同然。

因蛇瞋心重,其受報促。

惜哉!諸子不過三十餘歲,竟短命亡矣!

觀此,懇勸世人,切莫貪一時之利,果報明如鏡,能不悚惕乎!

故法師一生,必勸人放生為要。安在?

上慧下年法師即因放生得生死自在也。

佛印禪師言:「戒殺念佛兼放生,決到西方上品會。」

常持金剛經者,深知:「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」

放生即一切不著,舉凡財施、法施、無畏施,全於放生中滅度,故功德無量無邊。

而持淨土法門者,欲了生脫死,放生確為無上助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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